委托代理合同
重庆××所民/经/行/非字第号
因
一案,现委托重庆第××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代理/代理,经双方充分协商,订立合同如下:
1、乙方同意甲方的委托,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。
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:
2、律师需要依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,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,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
3、依据国家《关于业务怎么收费》的规定,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
元,标的费
元。
4、乙方为本案调查、出庭所需差旅费,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。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
元。
5、甲方需要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,提供证据。在同意委托后,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,弄虚作假,乙方有权终止代理,依本合同所收成本不予退还。
6、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,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;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,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。
7、如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约需另行协议。
8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生效。
9、本合同有效期限: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。
10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各持一份。
甲方:乙方:重庆××律师事务所
住所:住所:
电话:电话:66565666
年月日